精神病人个人需要缴纳医保吗
有精神是不可以参加保险的。
个人保险准予办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户籍人员(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3)参保人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不予办理情形: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2)不符合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的参保人(3)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2006年7月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户籍所在地同意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
个人可以购买的社保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城市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参加失业保险。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精神病人喜欢什么样的东西
精神病人喜欢好吃健康的零食,好看合身的衣服,喜欢好看的故事书,喜欢魔方或乐高积木这样的玩具。
精神病人喜欢安静的安静的房间,喜欢优美的风景,喜欢好听的歌曲和音乐,喜欢和自己的家人朋友在一起听歌剧,看电视,当然,也更喜欢别人的夸赞和表扬。
精神病人犯罪会被怎样判刑
这里的精神病人分两种,一种纯粹的精神病人,一种是间接性的精神病患者!精神病人犯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间接性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期间犯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精神病人犯罪造成经济损失的或他人损伤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精神病人能出国吗
有精神病的患者不可以出境,精神疾病患者的行为方式通常不受自我控制,可出现违法行为、伤人、毁物等情况,严重时可出现自杀、伤人等危险情况,因此不建议有精神病的患者出境.
你们知道的精神病人后来怎么样了
我曾经就患过精神病。已经十年了,犯过三次,只是说话与做事别人不理解,认为我胡说八道,胡作非为,也确实是不正常。但是,不影响我自己的工作与做人的准则。每次犯病不超过半个月,没打过针,也没用医生开过药。现在很正常。在我第二次犯病尾声的时候,我姐夫也得了此病,是我与我姐姐、我外甥(我姐姐的儿子)把姐夫送进精神病医院的。吃药,打针,住了半个月的医院,现在也很正常了。我只认为世上有很多事是科学解释不了的。
我家邻居家的姑娘,人长得很漂亮,但在十六岁的时候突然成了神经病,当时她都一所中专,学校领导让她的父母去接她,说她女儿神经了,拿着美工刀追着一个男生满楼道跑,还放火点燃了宿舍的窗帘。
好好的姑娘,到了学校不到半年就成了这般模样,邻居去学校找老师和同学打听过,也问不出个久经。
当时村里人都说肯定是姑娘被人那啥了以至于受到了刺激,但学校就是说她突然成了这样,但都是猜想,由于无凭无据,这个事就不了了之。
邻居带她回到了家里,带她去医院看过病,也整天让她吃抑制药,但就是恢复不过来了,最初她整天呆在家里,不吭声不说话,时不时的会拿脑袋撞墙自虐。
后来她就是站在门外,见人就是傻笑,尤其看到男的从她家门口经过,就跑上去抓人家,看到人跑了,就在哪里傻笑,然后冲着人喊,臭男人,臭男人。
有的时候在大街上,她竟然会当着人就开始拖衣服,如果不是家里看着她,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村很多人到她家门口都是跑着过去,生怕看见不该看的,或者被误会。
为了方便照顾她,邻居让她姐姐和她住在一起,但她姐姐觉得她是装的,说她懒,是不想上学不想上班,装病在家啃老,为此她姐姐经常打骂她,不让她吃饭。有天她饿的急了,直接对着她姐姐开始咬。
为此,邻居就被她一个锁在屋里,吃饭的时候通过窗户给她送进去,在屋里呆了一个月后,她变的平静了,看似正常了。
于是邻居就把她放了出来,她也不说话,就是坐在家门外,目光呆滞,有时候傻笑,有时候开始莫名其妙的哭,然后就开始躺在地上打滚,双手抱着肩膀自言自语的说,别靠近我,脸上充满了胆怯。
到后来,她似乎正常了,有一天,她一个人出去了,站在了我们这里河边,一直看着河面发呆,这个时候有个散步的老人看到了她,感觉她有跳河的倾向,于是就过去劝她,她一直看着这个老人傻笑,老人才知道她是个神经病。